今年起交通违法罚款可异地缴纳/武汉异地违章代办
从今年1月1日起,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将实行异地缴纳,并确定中国农业银行、中国邮政储蓄
银行和江苏银行3家为罚款代收银行。如果我市驾驶员在南京等地发生违章,可以回到宿迁后再缴纳,
无需在违章地缴纳罚款。
据了解,我省原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由各市执行,确定的缴纳银行各不相同。宿迁籍驾驶人
员在其它城市违章后,必须前往违章当地银行缴纳罚款,否则违章记录不能消除,这给车辆的正常年
检带来了麻烦。为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找银行难、异地缴款难等问题,根据江苏省财政
厅、公安厅《关于改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缴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依据全省道路交通违法罚款公
共数据服务平台,1月1日后,将原来各地规定不同缴费状况统一至农业银行、江苏银行、邮政储蓄银
行3家银行江苏省内各营业网点办理。
为实现新老缴费办法的平稳过渡,方便市民,对于2012年1月1日前已开具的处罚决定书,还未缴纳
罚款的,当事人在2012年2月1日前,凭处罚决定书,可以到原代收银行缴纳罚款,也可以到新指定的代
收银行缴纳罚款。2012年2月1日后,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,均由新指定的代收银行代收,原代收
银行停止代收罚款。据介绍,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缴款的途径,将逐步向社会提供银行柜面、网上
银行、自助终端等多种缴款方式。除在以上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缴款外,当事人还可以选择网银或自助
ATM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。同时,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窗口、车管
所、执勤大中队将逐步设POS机等自助处理设备,方便交通参与者在办理相关道路交通管理业务时,同
步缴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。当事人持有的各类银行银联卡(包括我市的交通信息卡),都可以通
过本项目布设的POS机,在全省范围缴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,并且免收跨行刷卡交易手续费